3人非法捕鱼 被判巡河护鱼三次
栏目:im资讯 发布时间:2022-05-29 21:36:39

  近日,天元区法院开庭审理湖南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诉王某等三人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王某等三人于禁渔期间在禁渔区水域使用禁用的方式捕鱼,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其行为严重破坏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并导致直接和间接社会经济损失,被告三人对湘江流域应当采取生态修复措施。

  经过审判长的当庭释法说理,三名被告均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表示愿意赔偿并采取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三名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三名被告共同购买符合标准的鲢、鳙鱼苗共计3592尾,投放到湘江指定水域,并参与湘江水域巡护鱼三次、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三次。